本来修家电更换配件,是无可厚非的事,但是近段时间本报记者接到多起投诉,称在修理家电时,遭遇旧配件陷阱,质量难以保证,维权困难。
消费者:修家电遭遇旧配件,质量难保证
福建消费者王先生告诉记者,他家一台用了7年的29英寸电视两个月前发生故障,画面不能正常显示,由于早过了“三包”期,于是就近送到一家家电维修店修理,被“诊断”为显像管坏了,需要更换,费用100元。可是修好后用了不到一个月,又发生了同样的毛病。他只好再次送去维修,老板说还是同样的原因,建议再换一个显像管。没想到过了一个多月又坏了。无奈,王先生只好找关系请来一个专业人士帮忙查看,结果被告知,更换的显像管是旧配件,质量根本不能保证。王先生同维修店理论,哪知维修店老板毫不讳言使用了旧配件,而且理直气壮地说“用旧配件不违法,修好了能用就行。”至于修好了后能用多长时间,他没法保证。
家住北京丰台区的李先生也向记者反映,他5年前购买的背投电视去年底出现故障,向厂家报修后,厂方派人上门修理,更换了芯片,并收取了配件费、修理费和上门费,可是修好后才用了3个多月就又发生了相同的故障。当厂方维修人员再次上门时,李先生一再追问原因,维修人员方如实相告:上次使用的是旧配件,因为原有配件已经不生产,第二次更换还是只能用旧配件,并表示是否愿意修理,让李先生自己决定。
在和记者聊起此事时,李先生非常气愤,并表示本来是要向厂家讨个说法的,可是查看了“三包”规定和咨询了业内人士之后,发现相关法规没有修理家电必须用新配件的要求,尤其是过了包修期后,对维修者采用何种零配件更没有明确的限制,他只好自认倒霉。
北京某电器维修公司的何先生告诉记者,电视的零件寿命一般是8年到10年,有的零件老化需要更新,更换新零件可以使电视的寿命更长久。但如果更换的是旧配件,则无法保证质量。
现状:“三包”期外使用旧配件维修现象普遍
记者在北京调查了多个家电维修店,很多老板表示,一般的家电产品他们都可以修,但是对于记者提出的配件来自哪里的问题,有的说是从市场上采购的,有的则闪烁其词不肯告知。其中一个老板向记者透露了一些实情:很多家电维修店都是从收购二手家电的人那里买来一些旧货或废品,从里面取出可用的配件。这样做成本低利润高。
个体维修店使用旧配件的现象普遍,企业是否也在用旧配件进行维修呢?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多家知名企业。孰料,接受采访的企业相关负责人一听到这问题,便都表示很为难,有的一开始说不会使用旧配件,但在记者一再追问下,并在记者承诺不公开企业名字时,承认业内存在使用旧配件维修的现象,当然他们也不例外。
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,他们一般不会使用旧配件为消费者维修家电,尤其在“三包”期内,是肯定不会的。但由于一些家电使用时间过长,需要的配件早已不生产,库存配件又已经用完,为了保证家电的正常使用,不得已只好使用旧配件。但该负责人也表示,他们使用的旧配件一般都还非常新,质量有保证,消费者可以放心。
广东某企业的售后服务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答得非常实在,他说:使用旧配件维修的现象在业内比较普遍,不过这些所谓的旧配件大多也是新的,很多都是从消费者退换的机器上拆解来的。这些退换的机器一般都很新,只是由于某一方面的质量问题,才造成了退换货,配件质量还都是好的。对于这些退换回来的机器,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企业是不会经过维修重新投放市场的,但又不能就此将整台机器销毁,否则就太浪费了。遇到这种情况,拆解机器重新利用有价值的配件,是最为科学和明智的选择,而且利用这样的配件维修,同样能够保证质量,消费者不用担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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